
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化目的伦理学规范
编辑: admin
时间: 2007-9-12
来源: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平台
随着世界从物理学、化
学到生物学以及从工业革命到生物技术革命的巨大转变,化石燃料、金属和矿藏等工业时代的原始资源逐渐被生物遗传资源所取代。作为一种新型的自然资源,遗传资源具有对象的复合性、分布的地域性、开
发利用的科技性等特点。遗传资源的潜在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目前关于许多遗传资源的知识正在发展之中,未来的研究也许可以证明某些遗传资源具有巨大的价值。另外,在遗传资源交易的情况下,生
物科学技术对于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更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一国的生物科学技术条件下无法开发的遗传材料,在另一国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就可能是宝贵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生
物科学技术水平的不对称可能会形成不公平地交易,最终导致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因此,这一特点就要求遗传资源丰富、但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对遗传资源的获取与开发利用进行一定管制,特
别是在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化目的时,更应该在遵循伦理学原则的基础上,将其作为分享惠益、获得经济和其他回报的途径。
现如今已进入遗传商业和遗传贸易的新时代,而遗传资源的重要性决定了保护资源以及保护利用这些资源的知识的必要性。我国尚缺少统一的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化目的伦理学规范,为使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有章可循,我
们根据工作的积累,并参考了现有国际国内与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化目的相关的伦理学指南,制定了本规范。
目
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化目的伦理学规范
4.1
一般原则
4.2
特殊性
4.3
需要说明的几点
参
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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